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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复核证据发现不明DNA杀人案挖出猥亵案中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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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4-01-08 11:13:12 打印 字号: | |
    
    本报讯  近日,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肖某故意杀人一案中,法官在审查该案的DNA鉴定意见时,发现被害人小冉所穿内裤上有非被告人肖某的不明男性的DNA。经过建议公诉机关补充侦查,终于挖出被害人小冉在遇害前曾遭张某猥亵的“案中案”。
    2012年10月6日,重庆秀山县溶溪镇一村民在一空置楼房内发现一具小女孩尸体。公安部门经调查,抓获了被告人肖某。肖某在侦查阶段及庭审中对自己杀害小冉的事实供认不讳。但是,该案承办法官又对该案所有证据二次复核,在审查鉴定意见时,发现现场提取的被害人小冉衣物中两处斑痕检出了不明男性Y-STR基因。
    后经补充鉴定,确定被害人衣物上的基因与被害人家族男性亲属的基因均不一致。为查清不明DNA的来源,法院建议公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公诉机关在补查侦查期间,在被害人住所地附近抽取约150名男性的血液比对,发现内裤上的Y-STR基因与当地男子张某的基因一致。经调查取证和审讯,张某供称案发前一周对小冉实施了猥亵,但张某否认自己杀害小冉。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肖某对故意杀害被害人小冉的事实供述的经过、细节与现勘情况吻合。同时,本案没有张某参与杀害被害人的证据,张某杀人嫌疑被排除。被告人肖某故意杀人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鉴于肖某犯罪时系未成年人,且归案后坦白罪行,依法判决被告人肖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http://rmfyb.chinacourt.org/paper/html/2013-10/26/content_72021.htm?div=-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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