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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调解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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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4-03-12 14:21:24 打印 字号: | |
   作为正在为纠纷所烦恼的您,我们相信,以最妥善的方式、花最少的时间和金钱解决纠纷、将纠纷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一定是您最大的期望和追求。如果这正是您的想法,我们建议您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解决您为之烦恼的纠纷。

一 、诉前调解的含义

   诉前调解是指当事人提起诉讼后、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前,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法院暂缓立案,将纠纷交由人民法院负责诉前调解工作的机构在规定期限内组织开展调解工作的制度。

   我市基层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在立案大厅或就近区域设立了“诉前调解工作室”,协调联系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会、消费者协会等组织开展诉前调解工作。

二 、诉前调解的好处

   1.  便捷高效。一般而言,法院审理简易程序案件需要三个月,审理普通程序案件需要六个月,复杂疑难案件的审理时间会更长。如您愿意诉前调解,法院可在当日为您组织调解,化解纠纷。通过诉前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您还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进行司法确认。司法确认后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样您的权利只需很短时间就可获得法律保护。

   2.  节约费用。如果您选择诉讼,法院会依照规定收取一定诉讼费用。 而如果您选择诉前调解解决纠纷,无论达成的协议是否经法院司法确认,均不产生诉讼费用。

   3.  修复并改善社会关系。诉讼容易使您与对方当事人产生对立情绪,对您以后的生产、经营、生活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如果双方能够在进入诉讼前达成和解,双方对立情绪将会大幅降低。这样,您将有更多的机会开辟新的生活空间,也将迎来您更加蒸蒸日上的事业。

   给别人一份宽容,也就给了自己更多的选择!我们相信,您一定会采取最妥善的方式,化解令您头痛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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