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坚持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牢固树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法治中国“两个坚持”的总布局,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过程,着力践行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严格落实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的改革要求,主动向县委报告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进展及重大改革举措。
二是坚持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充分保障主审法官、合议庭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取消案件审批制度,完善“全程留痕”机制,院、庭长不得对未经其审理的案件进行任何形式的干扰、过问或审批。探索建立法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修订《关于瑕疵和错案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制度保障法官依法履职免责。
三是坚持提高司法公信力。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用好12368司法信息公益服务号码、公众服务网和中国裁判文书网,规范门户网站运行,试行庭审微博图文直播。切实解决“六难三案”,扎实开展司法规范化建设。坚守公平底线,绝不法外开恩。
四是坚持推进法官队伍建设。法官队伍是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着力提高法官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建立主审法官准入制度,根据法官员额,健全法官业绩档案制度,适时启动、择优选任主审法官。完善职业保障体系,积极争取综合改革试点,适度提高法官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