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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法院“四个结合”整治“六难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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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4-11-05 11:52:19 打印 字号: | |

今年以来,秀山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将改革试点工作、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司法公开建设、司法行为规范化工作与“六难三案”整治活动紧密结合,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行为,着力解决审判执行中的“六难三案”问题。

一是结合改革试点健全司法责任制。流程全面覆盖,改二次分案为一次分案,立案庭按照同一合议庭法官姓名音序随机分案;取消案件审批制度,院、庭长不得对未参加审理的案件的裁判文书进行签发;“网上办案”规范有序,执行案件实行“三权四段”分类扫描,被市高法院通报嘉奖。干警全员参与,共对118名干警分类按级逐人约谈。监督全程有效,连通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违纪违法举报中心,专人办理公众服务网的投诉、举报,方便群众参与诉讼和监督。截至今年9月,共核实群众投诉举报8人次,回复率达100

二是结合群众路线增强为民实效。便民服务优质化,改造诉讼服务中心,设置法官接待室,接待来访232人次,制作“小额诉讼公开栏”;启用远程视频接访系统,组织视频接访3人次;推行标准化服务,第二人民法庭被县机关工委评为十佳优秀科室。惠民效果实体化,提高审判效率,简易程序适用率至83.64,一法庭简易程序适用率达100;保障经济确有困难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为135人缓、减、免诉讼费19.36万元,人数和金额分别是去年同期的2.93倍和1.77倍。

三是结合突出问题规范司法行为。成立司法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扎实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已完成案件信息核对1000余件。提高裁判文书质量,修订《裁判文书校核办法》,成立法律文书评查小组,由班子成员、副调研员、专委和资深法官随机抽查裁判文书,共开展专项评查3次,评查裁判文书152份,制发《评查通报》3期,通报批评33人次。该院关于规范司法行为工作的专题报告获县人大审议通过。

四是结合司法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强化庭审公开,普通程序案件主动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审,一审案件陪审率达 98.73%,“素颜”接受代表、委员评审,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36人次;开展示范庭审,组织观摩由审委会委员主持的示范庭审4次,参与人数98人次,委员合议庭首次审理疑难、复杂案件。加强文书公开,推行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共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裁判文书271份,重庆法院公众服务网发布法律文书48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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