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高法院审监庭庭长蒙洪勇一行赴秀山县人大,通报全市法院工作,征求人大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秀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吕英、副主任任江河,市四中法院政治部主任贺少锋,秀山法院院长杨光明全程陪同。
蒙洪勇庭长从执法办案、司法改革、监督联络等方面向秀山县人大通报了全市法院2015年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并就经济下行趋势给法院审执工作带来的影响及下半年法院工作重点进行了详细说明。
吕英主任在座谈中认为,市高法院主动向区县人大通报法院工作,是重庆法院坚持好传统的具体体现,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具体体现。近年来,法院工作取得长足进步:一是队伍建设日益规范。精神状态良好,队伍结构优化,法官素质提高,法院形象改善,廉政建设改观。二是主动服务大局。各级法院力克人案矛盾,最大限度保障案件质量。秀山法院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民族团结和重大项目建设上为地方做出了积极贡献。三是深化改革试点。最高人民法院、市高法院先后将秀山法院确定为全国法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法院和全市人民法庭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法院,是上级法院对秀山法院的重视与肯定,希望上级法院加强对秀山法院的人才支持和案件指导,为改革积累经验。四是自觉接受监督。重庆法院多渠道、多形式拓展途径,主动邀请人大代表上门监督,通过为人大代表发送信息、赠阅杂志等,践行阳光司法,落实司法公开。五是治理涉诉信访。涉诉信访逐年好转,初步扭转“信访不信法”。希望法院系统进一步增强便民措施针对性,提供更多个性化的便民服务。
蒙洪勇庭长代表市高法院对吕英主任高度肯定表示感谢。蒙洪勇庭长表示,将把吕英主任的意见、建议原汁原味的反馈给市高法院领导,希望秀山县人大在以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地支持法院工作,积极为秀山法院的改革试点工作提供支持。
与会人员亲切座谈
蒙洪勇庭长介绍法院工作
吕英主任认真听取工作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