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县人民法院: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解决“同案不同判”
本报讯 (记者 朱颂扬 通讯员 高琦)记者昨日从秀山法院了解到,该院以改革促公正,以改革树公信,保持司法尺度和裁判标准的统一,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同案不同判”。
据了解,该院按照审判组织专业化的要求,深化“合议庭与审判庭”合一模式,根据案件类型、审判任务和队伍结构,按照“审判长+其他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配置模式,组建4个专业合议庭,对较易产生“同案不同判”问题的劳动争议、侵权责任、房地产纠纷等案件分类归口,交由专业合议庭集中审理,并择优选任5名资深法官担任人民法庭主审法官,集约化行使审判权。同时,坚持裁判尺度标准化的原则,规范自由裁量权尺度,统一事实认定标准,对同类案件的证据效力认定、诉讼时效认定、伤害赔偿数额认定形成具体的指导意见并定期予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