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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春上班遇离婚 法官巧调促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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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6-02-19 15:35:32 打印 字号: | |
 

 新年上班第一天,秀山县人民法院第一法庭法官成功调解一起离婚案件,一对结婚13年的夫妻在调解和好笔录上签字后高兴地离开了法庭。

原告黄某和被告窦某育有一子一女,原本应是一对和睦夫妻,但生活中常因琐事争吵,由于窦某不恰当的处理方式,导致夫妻关系产生裂痕,原告黄某一气之下,诉至法院。20161月底,承办法官通知被告窦某到庭领取法律文书,窦某愤怒撕毁卷宗,被处以罚款处罚。节后上班第一天,法庭通知夫妻双方到庭,承办法官根据多年办案经验,先是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陈述,再结合之前窦某撕毁卷宗事件,把握原、被告双方性格,找准双方闹离婚的原因,从双方的感情基础、要求离婚原因、子女问题等方面耐心疏导。在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耐心说服下,被告窦某表示以后一定改掉易怒、暴力等恶习,多体贴妻子,多关心孩子,原告黄某也表示愿意再信任窦某一次,最终双方同意和好,并在调解笔录上签字握手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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