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男子吴某某,因怀疑妻子与同村男子曹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到曹某家中找曹某未果便砸坏其家中财物。日前,重庆市秀山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吴某某因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
2016年2月6日,吴某某因怀疑妻子和同村村民曹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来到曹某家中找曹某理论。得知曹某不在家,吴某某便用水泥砖块将曹某家一楼的卷闸门砸坏,进入曹某家中后又用砖头将其家中的玻璃窗、落地窗、电视柜等物品砸坏。经鉴定,被毁坏的财务价值共计6千余元。
2016年3月5日,吴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某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毁坏财物罪。吴某某犯罪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综合考虑,对吴某某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