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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扮国家公职人员 谎称办理“高龄补贴”两男子诈骗钱财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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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6-11-18 10:01:28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秀山县两名男子假冒政府部门工作人员,慌称可以为老年人办理“高龄补贴”诈骗七旬老太刘某某钱财2万余元。近日,秀山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并作出判决。

赵某、宋某系两名无业人员,二人商量假冒国家公职人员为老年人办理高龄补贴诈骗钱财。由赵某寻找作案对象,宋某假扮国家机关公职人员,以警惕性差的中老年人为作案对象。

2016315,赵某在秀山县城花灯广场附近蹲点,寻找到作案对象70多岁的刘老太。赵某通过搭讪的方式和刘老太套近乎。取得刘老太的信任后,赵某告诉刘老太自己认识办理高龄补贴的政府工作人员将刘老太骗至秀山县财政局,在财政局二楼楼梯间与事先在此等候的宋某相见。宋某以办手续需要银行卡及密码为由,骗得刘老太的银行卡及密码。得手后,宋某以办理补贴需要照片为由支开刘老太,在附近的ATM机上取走银行卡内的2万余元现金后迅速逃离现场。

案发后,赵某、宋某向秀山县公安局退还全部赃款并返还被害人。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某、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二人的行为均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综合案件情况,判决赵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宋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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