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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法院执行专项行动执结一起拖欠9年执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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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7-02-23 15:53:03 打印 字号: | |
 

 

近日,秀山县法院在清理长期未执结案件专项行动中,执结一起拖欠9年的赔偿款。因当事人家住偏远山区且年事已高、行动不便,执行法官驱车100余公里将案款送至当事人手中。

村民吴某某和石某某本是邻居,2008年因农田灌溉问题发生争执大打出手,吴某某的妻子被打成重伤致残,经鉴定为九级伤残。双方因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处被告石某某有期徒刑8个月。双方关于赔偿问题达成调解,石某某赔偿吴某某及其妻各项费用共计21千元。石某某家人仅支付5000元后便外出务工,不再支付余下案款。

2009年,吴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经查明,被执行人家中仅石某某本人及其子有履行能力,其他人均年老,无任何经济收入来源。石某某及其子常年外出务工,因一直未能发现其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和其具体下落,执行进入终本程序。

2017年,秀山法院启动基本解决执行难“迅雷行动”,对长期未执结案件进行专项清理。石某某的案件纳入专项行动恢复执行,并专案制定执行方案由专人负责办理。执行法官与申请人吴某某积极沟通,并走访被执行人石某某所在村组附近村民了解情况,到当地基层组织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过调查,发现被执行人石某某一家有部分款项未领取,执行法官迅速将该款项冻结。经过与当地政府沟通,在当地基层组织与金融机构的配合下,最终将余下执行款交付吴某某手中,一起拖欠9年执行案件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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