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动态 > 法院要闻
秀山法院:服务优质 司法为民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7-02-23 15:59:26 打印 字号: | |
 

220日,张某某等几位当事人将 “服务优质、司法为民”、“弘扬正气、仗义执言”两面锦旗送到了秀山县人民法院表示感谢。

重庆秀山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公开招投标取得某房地产项目开发权,因认为该项目原开发公司与张某某、吴某某、刘某某等30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于20164月将原开发公司,及张某某、吴某某、刘某某等30人诉至秀山县法院,诉请确认张某某、吴某某、刘某某等30人与原开发公司签订的合同无效。

承办法官多次约谈相关人员,实地调查涉案标的现场,及时答复当事人的疑问。经过几个月的努力,30件案件圆满解决,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网站首页 | 在线留言 | 加为收藏 | 设为首页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