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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法院获“三八红旗集体”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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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7-05-08 15:42:56 打印 字号: | |
 

“三八”国际妇女节之际,秀山法院被县妇联授予“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2016年,秀山法院积极探索法院妇女工作规律,切实发挥法院审判职能和法院妇委会双重作用,推动妇女工作取得较好成绩。一是加大对侵害妇女儿童犯罪的打击力度,审结侵害妇儿权益犯罪案件20件,严惩罪犯24人;二是切实保障妇女在家事纠纷中的合法权益,充分考虑妇女生理、心理方面的特殊性,对妇女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老人赡养等方面,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给予倾斜保护;三是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向前来立案、咨询的妇女积极提供法律援助咨询,对经济特别困难的妇女依法缓、减、免诉讼费;四是完善女干警健康保障制度,每年组织一次体检,并增加妇科专项检查,保障女干警身体健康,更好地投入到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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