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秀山法院首次使用“云上共享法庭”审理一起危险驾驶罪案件,并当庭宣判。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
被告人冉某住在酉阳县一个偏僻的小山村,与秀山县相隔较远,且山路难行,往返奔波需耗费较多的时间和物力。为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在征得公诉人和被告人同意后,决定连线酉阳法院,使用“云上共享法庭”进行审理。
“云上共享法庭”是由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统一调度、全域共享,在全市法院内部和法院外部设置的数字化出庭场所,也是重庆法院以高科技赋能审判执行、落实强基导向的一项创新举措,具备跨网跨域庭审、在线远程质证、笔录在线校签、送达电子签名等多种功能。通过“云上共享法庭”,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可以就同一庭审在全市范围内选择就近法院参与诉讼,真正做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