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秀山法院通过引入地方综治网格员参与执行,协助市四中法院成功将某环境污染企业百余万元司法拍卖资产交付给买受人。
某电解锰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根据生效判决书内容应承担相应生态环境修复费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企业资产被司法拍卖。
由于该电解锰企业负债较多,且部分债权人未采取合法手段主张债权。为排除交付时案外人阻扰风险,秀山法院积极邀请县经信委、县应急局、县生态环保局、清溪街道参与协调,并引入综合治理网格员协助执行干警在司法拍卖前期对该电解锰企业债权人进行摸排走访,引导债权人通过合法途径维权。经过摸排、化解,交付过程未发生案外人阻扰情形,该企业百余万元司法拍卖资产成功交付给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