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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追踪,5小时扣车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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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执行局 康宁  发布时间:2023-04-07 09:14:36 打印 字号: | |

近日,秀山法院执行干警深入贵州省松桃县永安乡,5小时成功扣押一辆被执行人名下车辆,有力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

2020年,被执行人滕某在申请执行人杨某处购买瓷砖、灯饰等材料建房,欠付货款5万元。杨某多次催要货款无果,便将滕某诉至秀山法院。法院判决滕某支付杨某货款5万元及违约金。判决生效后,滕某拒不履行支付义务,杨某向秀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中,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滕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全方位查控财产。经调查,被执行人滕某现已离开现住所地,除名下有一辆轿车外,再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执行干警网上查封该涉案车辆后,一直未找到该车。

2023年3月2日,经多方调查,执行干警发现涉案车辆踪迹,第一时间奔赴贵州省松桃县永安乡寻找车辆。

驱车百里,执行干警到达涉案车辆现场,根据车上电话通知案外人滕某林到场配合扣车。滕某林情绪激动,声称自己虽是滕某弟弟,但该车已从滕某处购买,只是还未办理过户手续,拒不配合执行干警扣车。见此情形,执行干警耐心向滕某林释法析理,讲明案件相关情况和拒不配合执行工作后果,引导其通过法律途径主张自己的合法权利。最终,滕某林同意配合扣车,执行干警顺利将涉案车辆运回指定扣押场所。

 
来源:秀山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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