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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法院联合花垣法院、松桃法院签署渝湘黔少数民族毗邻地区司法协作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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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综合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6-15 16:36:16 打印 字号: | |

重庆秀山、湖南花垣、贵州松桃三县同处渝湘黔交界地区,山水相连、同根同源,司法问题相似、司法挑战趋同、司法应对休戚与共。6月13日,秀山法院邀请花垣法院、松桃法院召开联席会,签署《渝湘黔少数民族毗邻地区司法协作框架协议》。秀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万晓佳,花垣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龙再银,松桃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政森,三县法院相关工作分管院领导及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解读了《渝湘黔少数民族毗邻地区司法协作框架协议》(草案),与会法院介绍各自特色亮点工作,与会人员围绕框架协议进行交流讨论,三县法院院长共同签署《渝湘黔少数民族毗邻地区司法协作框架协议》。

会议强调,三县法院要以签订框架协议为契机,通力合作、深耕细作,坚持目标同向、措施一体,积极打造区域司法命运共同体,共同谱写新时代少数民族毗领地区司法协作华丽篇章,不断提升三县法院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能力和水平,为渝湘黔交界地区更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渝湘黔少数民族毗邻地区司法协作框架协议》涉及1项机制、3项协作、15项协同内容,重点围绕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开展跨域立案通办、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审判、线下协助执行,加强司法调研和人才交流等具体事项,推动三县法院在区域交流、审判事务、执行事务、综合事务等方面开展深度协作,共同促进司法质效提升,打造毗邻地区司法协作新高地。

与会人员会前参观了秀山法院洪安人民法庭和院机关诉讼服务大厅、家事审判庭、云上共享法庭等地。

 
来源:秀山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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